缅甸 “杀猪盘” 电信诈骗案判了

虚假投资理财诈骗


案情回顾


2020年3月,被告人刘某安排罗某先到缅甸踩点,后纠集被告人谢某、郭某、张某、袁某、何某偷渡到缅甸果敢一诈骗窝点,刘某等七人组成一个团队,刘某为团队负责人,谢某、郭某、袁某、张某、何某、罗旺六人为业务员,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,利用微信、抖音、钉钉等聊天软件与人聊天,取得被害人信任后,诱使被害人炒“火币”,让被害人在火币APP上充值买币转入诈骗公司控制的“火线资本”APP,诈骗公司通过侵吞被害人资金实施诈骗。被告人袁某帮助刘某将诈骗资金转帐提取。2020年4月至10月,该团队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丁某人民币77万余元、被害人于某人民币16万余元等。


本院认为


被告人刘某等7人构成诈骗犯罪集团,刘某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,谢某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。法院以诈骗罪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数罪并罚,分别判处刘某、谢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一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;郭某、张某、袁某、何某、罗某5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袁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。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。该案已经株洲中院二审,维持一审判决。


法官提醒


本案是典型的“杀猪盘”+“虚假投资”相结合的网络诈骗犯罪,犯罪分子准备好人设和交友套路,获取被害人信任,用骗术诱导被害人将资金转移到诈骗集团控制的帐户。
广大市民群众在投资理财时,切勿贪图所谓“高额回报”;不要相信所谓“专家推荐”“内部消息”;不要盲目加入所谓“投资理财群”;不要将大额资金投放到自己不熟悉的投资领域;投资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,不要点击陌生链接,登录陌生网站进行投资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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